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教材管理和供应工作,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各市自考办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管理,及时供应,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各市要进一步加强对教材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教材对自学考试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尤其是考办的领导同志,应从战略高度认识教材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中的作用,要认真研究教材管理和供应工作的规律,加强领导,强化服务意识,选派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该项工作,切实把教材管理和供应工作列入自学考试规范化管理范围之内。
二、各市要依法管理和经营教材工作,制定出适于本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有效管理办法,实行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相结合政策。教材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中不仅是一项管理工作,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经营性质,在经营过程中各市自考办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经营。为此提出如下要求:第一,市考办要直接管理和经营自考教材。第二,条件达不到的由山东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直接管理,市自考办协助管理(制定当地自考教材管理工作政策)。第三,一般情况下不委托自学考试机构以外的部门和单位管理和经营自考教材。第四,加强和规范对“社会助学单位”、“过程性考核院校”、“职业类专业试点院校”等集体助学单位的教材管理。各市自考办或山东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必须与“过程性考核院校”、“职业类专业试点院校”、“社会助学单位”签订教材直接供应协议,确保自学考试教材的有序管理和及时供应。
三、坚决打击非法印制,使用盗版教材的行为,严惩非法印制和使用盗版自考教材的集体办学单位。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