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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高中学校招生宣传,内容包括中考招生的有关政策,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等,印发给考生和有关学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公办普通高中不准进行单独的招生宣传;不准招生学校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不准招生学校的领导、教师和学生到初中学校和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各初中学校也不准擅自接待招生学校到学校内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
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部门要对中考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控和评估。市教育局监督电话为(0531)86059524。纪委监察室:86059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