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枣矿集团教培部,市直有关学校:
为充分发挥中考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促进初中段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高中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8〕2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2007〕10号文件)要求,并结合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2008年中考有关问题的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坚持综合评价,一考多取,综合择优选拔新生,不断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推动高中段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中考内容、考试形式、计分办法
2008年中考内容包括考试科目Ⅰ、考试科目Ⅱ、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等。
(一)考试科目Ⅰ
1 分值:总分630分
2008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30分),简称理科综合(150分),思想品德(45分)、历史(45分)、地理(30分),简称文科综合(120分)。
文化课考试科目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文综合为100分钟)。
考试时间:6月14、15日(周六和周日两天)。
2 考试命题的原则要求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学科的命题以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初级中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
思想品德以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为依据。
各科命题依据课程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符合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水平。命题结合学科内容,注重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方面的达标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导向作用。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重视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试题难度系数确定在0.7左右,除语文外,各科试题均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两部分,低、中、高档试题的比例控制在3∶4∶3 。第Ⅰ卷为选择题,选择题数量(除英语学科外)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内;第Ⅱ卷为主观题。
(二)考试科目Ⅱ
考试科目Ⅱ为体育、实验技能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抽取二科考试)和信息技术三科抽取两科进行考试。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指导意见,由各区(市)组织实施。
1. 成绩记录:考试科目Ⅱ的成绩按照A 、B 、C 、D四个等第记录。成绩达到考试科目总分数的90%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达到75%至89%记录等第B;达到60%至74%记录等第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 。
2. 成绩使用: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参加考试科目Ⅱ考试的考生。枣庄三中、枣庄八中、滕州一中、枣庄一中、枣庄二中、滕州二中、正榜录取的考生, 考试科目Ⅱ必须达到2B以上(含2B)。其他高中学校考试科目Ⅱ成绩的使用办法,由各区(市)教育局会同学校研究确定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3. 对获得全省信息技术等级证书的学生,该考区如抽签确定信息技术为考试科目后,可按考生证书相应等第记入中考成绩
(三)艺术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艺体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指导意见,统一专项测试内容和标准,在区(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各高中学校组织实施。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