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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烟台市中考招生政策出台 加大三方面改革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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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招生信息网 www.sd-zs.net 2008-4-12 11:31:01 来源:山东招生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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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记者近日获悉,市教育局出台了《烟台市200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在确保中考政策的连续性、初中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适应性和高中段教育现实要求的基础上,注重加大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的改革力度。一是实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从2008年开始,以学业考试取代毕业升学考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行全面考核、分类计绩。我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分年级进行,一般安排在初中阶段相应学科结束后进行。二是开展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评价主要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目标要求为基本依据,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开展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高中阶段招生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制度。2008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和完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基础素养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在高中招生录取方面,自主招生试点学校由省级规范化学校扩大到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省级规范化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所占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其它公办高中的自主招生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自主招生所录取的学生免收“三限生”择校费。四是对加分分值、加分项目进行了相应调整。从2007年初一新生起,艺术等级考试、音乐个人比赛、美术个人比赛、计算机等级考试、初中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原则上不再列入高中招生录取加分项目,不再进行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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