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山东考研>>考研动态>>正文
4. 2008年5月: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5. 2008年9月起: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五、派出与管理
对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留学人员在外管理工作。学校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