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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逐步废止高中文理分科 不按成绩排列名次
山东招生信息网 www.sd-zs.net 2008-8-6 14:03:00 来源:济南日报

  省教育厅今天公布了最新的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标准,要求从2008年入学的新生开始,高中文理分科时间不得早于二年级末,并且逐步废止高中文理分科。与新的课程设置相适应,我省还将改革高中学生评价制度,日常考试实行无分数评价。学校、班级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

  最新的高中课程标准将从今秋开学高一年级开始在全省统一实施。根据实施意见,普通高中要全面开设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8个学习领域的课程。每学年都要设置各领域的课程,保证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能获得一定学分。学习领域包括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学校要开齐所有科目,并开足课时。

  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每周5天上课,周学时数不超过35个。高一、高二年级每周有3学时机动时间(含班团活动时间),学校可自主安排。研究性学习活动高一、高二年级每周3学时,2学时在课内实施,一般连排使用;1学时安排在课余和假期进行,以学生自主完成为主。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在选修课程中获得28学分,其中学校课程至少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学校可从高一下学期逐步开设选修课程,原则上30名以上学生选择的课程学校必须开设。要尊重和保障学生通过选择课程实现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的权利,在保持行政班级不变的基础上实行走班教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为学生集体确定选修课程,不得强迫学生选择文、理或艺、体发展方向。

  我省普通高中还将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学校要实行学生选课、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要加强对学生选课、作业和作品展示、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学分的认定要基于学生平时选课、学习成绩和模块考试成绩,同时参照有关规定满足修习的学时数。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以必修课程为主,逐步开考选修课程内容。要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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