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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大学生可参加医保 包括民办高校在校学生
山东招生信息网 www.sd-zs.net 2008-11-13 8:43:41 来源:山东招生信息网

  11月7日,国务院明确在校大学生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到今年年底,山东省力争50%以上的在校大学生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包括所有民办高校的在校大学生。

  据介绍,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大学生参保的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给予补助。

  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

  今年年底以前,山东省要力争50%以上的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明年3月底前要全部纳入覆盖范围,让大学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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