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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高考志愿填报:解读高考志愿专业术语
山东招生信息网 www.sd-zs.net 2008-6-20 15:02:26 来源:济南时报

  目前,不少考生和家长已开始研究高校的招生政策。但一些“专业术语”让不少人感觉“雾里看花”。为此,《济南时报》报邀请省招考院的有关专家进行解读,帮考生和家长更明白地看懂招生政策。

  ●“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志愿清”是指高校在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该校的考生。当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时,学校将考虑录取第二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

  “专业清”为:先将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当填报该专业的第一专业志愿生源充足时,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视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和考生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进行调剂。

  ●平行志愿:指同一志愿序号中的多个并列志愿。如本科一批的第二志愿为6个平行院校志愿,即这6个院校均为第二志愿。

  ●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各院校的录取原则不同,但一般分为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两种。如考生甲考478分,第一志愿报考某专业,考生乙考480分,第二志愿报考同一专业,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478分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则录取480分的考生。

  ●学校志愿级差:是指第二志愿比第一志愿高出的分数差别,如某大学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是500分,分数级差是50分,第二志愿考生被该校录取时的分数段应在 550分以上。学校志愿差一般在20-50分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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