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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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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招生信息网 www.sd-zs.net 2008-7-2 22:03:44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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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院校
本科层次,有本科招生计划的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划定有关专业类 别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层次,首先根据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全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然后,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3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的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但各专业类别分数线不应低于全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
五、投档办法
(一)文理类院校
1.投档比例
所有院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将按招生计划数1:1.2比例投档(省外院校若需调整调档比例,须于7月6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其它志愿均按1:1的比例投档。
2. 投档原则
(1)投档顺序
所有批次均按照考生填报的顺序志愿投档,顺序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调剂志愿。
(2)一志愿投档。一志愿为非并行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分院校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档。对有中外合作办学、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民族预科班等类专业的省外院校,将划分为不同的投档单位进行投档。
(3)二志愿投档。二志愿为并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院校先后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挡。对未完成中外合作办学、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民族预科班等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外院校,将继续划分不同的投档单位进行投档。
(4)调剂志愿投档。提前批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服从调剂志愿,按照军事类、公安类、航海类、其他类先后顺序进行投档。本科一批先根据未完成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1:1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再根据考生所报调剂志愿情况进行随机投档。其他各批在批次线上根据考生所报调剂志愿情况进行随机投档。其中,本科一批、二批和专科(高职)一批先投档报考仅服从和优先服从调剂中外合作院校(专业)的考生,然后再投档服从调剂非中外合作院校(专业)的考生。
(5)因不服从调剂或其他退挡原因造成线上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在分数线下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递补。
(二)艺术类院校
1.艺术类本科专业。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8所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其中,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联专业成绩投档。其他省外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或按院校要求的投档比例投档。其他省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照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将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档案,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2.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对进行了专业测试的专科(高职)专业,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其中,中央戏剧学院和北京电影学院的线上考生全部投档,院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其他院校按其专业计划1:1.5的比例关联专业成绩投档;不需进行专业测试的专科(高职)专业,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3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按文化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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