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招生信息网--专门为山东考生服务的招生考试资讯网站

  返回首页

 

山东高考 山东考研 山东成考 山东自考 山东中考 山东专升本 高校简介 教育动态

首页>>山东高考>>高考政策>>正文

2008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测试违规处理规定
山东招生信息网 www.sd-zs.net 2008-1-29 19:36:42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考生在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等行为,相关考生将被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收回《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考生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等考试工作秩序的,相关部门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收回《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篇: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通知
相关新闻
·2008年山东考研成绩3月中旬可查询
·2008年1月山东自考成绩查询
·2008年山东高考各科目时间安排
·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高考成绩“隐私”不会影响录
·2008年济南中考“大变脸”
·2008年山东自考本科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考通
·青岛08年中考仍将实行学业水平测试和高中招
·山东大学公布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
·山东经济学院公布2008年艺术生招生方案

Google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山东招生信息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0 www.sd-z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招生信息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060396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