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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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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招生信息网 www.sd-zs.net 2008-3-28 18:36:30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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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试标准与办法 田径、游泳项目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测试合格标准应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含)以上。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项目按《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合格名次由省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参加测试的考生数量、考生水平及项目间平衡等因素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将在4月底通过山东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4.学校考查确认 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要自行联系并参加招生学校的考查确认。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招收项目及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考生的专项成绩、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意向名单并通知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二)单独测试 统一测试没有包括的运动项目由招生学校直接进行单独测试。 1.交验材料 考生要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的同时,提供与有关比赛或运动会相对应的秩序册、成绩册、注册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填写《山东省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免予统测资格审核表》。 免予统测资格审核表须经所在中学或单位的责任教师(教练员)签字确认,报分管校长或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材料由所在中学初审后,统一报至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2.资格审核 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须指定专人,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考生免予统测资格。考生必须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我省省级(含)以上比赛中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审核后将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附在资格审核表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在符合条件考生的资格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市级招生部门于4月15日前将审核表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学校测试及公示 招生学校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要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本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选拔人数,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和办法、录取原则等,确实组织好本校的测试工作。 招生学校于4月30日前按《山东省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的要求,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确定入选的合格考生信息,逾期不予受理。我院将对所有合格考生名单进行上网公示。 四、普通高考与招生录取 (一)高考填报志愿 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并填报志愿。 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卡设一个学校志愿栏。招生学校代号及学校名按《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中公布的填写。 (二)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间安排在本科二批进行。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档案,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或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可以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录取时,招生学校应首先办理计划增加手续并提供拟录取考生的录取专业。 五、单考招生办法 在我省及以上的比赛或运动会上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以按单考招生办法申请参加招生学校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合格者免予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一)考生须符合所报高校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获得证书的项目须与学校招收项目一致。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领取《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送交报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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