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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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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招生信息网 www.sd-zs.net 2008-3-28 18:36:30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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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7]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项目、招生计划及选拔办法 (一)招生学校、项目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全国共235所,其中驻我省的招生学校为14 所。各高校的招生项目见附件。 (二)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收人数,本科院校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高职(专科)院校控制在本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驻鲁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公布,省外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由招生院校自行公布。 (三)选拔办法 我省2008年仍然采用全省统一测试和招生学校单独测试的办法选拔高水平运动员。 考生报考项目与统一测试项目相同者,必须参加全省统一测试。统一测试没有包括的项目,考生必须在高中阶段我省省级及以上比赛或运动会上取得规定的成绩或名次。 二、报名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包括参加全省统一测试、参加学校单独测试和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的所有考生),一律要求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全省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5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3名者,或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体育活动中发挥积极骨干作用者。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考生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后,4月10日持身份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中学出具的证明办理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考手续,领取《山东省2008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证》(以下称《报考证》)。 报名参加全省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的考生,其所在中学(单位)组织考生填写《山东省2008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诚信表》(以下称《诚信表》),中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的交给考生,测试时交考点审查。 4月12日前,各市招生办公室将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信息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已被普通高等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三、测试 (一)统一测试 1.测试时间与地点 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和《诚信表》,于4月17日到山东师范大学考点报到,缴纳报名测试费,接受资格审查,领取测试号码。测试时间为4月18日至23日。 2.测试项目 我省统一测试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健美操8个项目。其中,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女5000米竞走、男10000米竞走、女100米栏、男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撑杆跳高、铅球(男7260克、女4000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铁饼(男2000克、女1000克)19个项目。游泳包括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9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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