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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理类院校
本科一批院校按招生计划的1∶1.2全省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院校先根据部属、外省省属和本省省属院校的本科计划划定省属线,然后对除济南、青岛以外的有市属本科院校的市根据市属计划划定市属统一线,济南、青岛两市的市属线单独划定(省、市分数线差原则上控制在20分之内);提前批的军事、公安院校本科面试、体检、录取执行本科军检线,本科军检线按照本科二批省属线的划定办法来确定;提前批的公安类院校专科按本科军检线线下40分进行面试、体检、录取。本科三批院校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和全省招生计划在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采取同步平行降分的办法划定。专科(高职)一批将在本科三批的基础上采取同步平行降分的办法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高职)二批分数线将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线上由学校根据生源和计划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划线时,符合照顾投档规定(见附件2)的考生将统盘考虑在内。
(二)艺术类院校
独立设置的省外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分数线。其它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院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分别按照艺术文、艺术理划定全省本科、专科(高职)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的本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划定本校各本科专业的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
(三)体育类院校
分别按全省体育类本、专科(高职)招生计划1:1.3和1:1.5的比例划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院校
本科层次,有本科招生计划的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划定有关专业类别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层次,首先根据全体考生考试成绩分布情况划定全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然后,按招生计划1:1.3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全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
五、投档办法
(一)文理类院校
1.投档比例
所有院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将按招生计划数1:1.2比例投档(省外院校若需调整调档比例,须于7月6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书面提出申请),其它志愿均按1:1的比例投档。
2.投档原则
(1)所有批次均按照考生填报的顺序志愿投档,顺序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调剂志愿。
(2)非并行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档。
(3)所有本、专科(高职)的第二志愿均为并行志愿。并行志愿的投档办法是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校先后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挡。
(4)调剂志愿投档时,本科一批先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1:1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再进行随机投档。其他批在批次线上进行随机投档,其中,本科一批、二批和专科(高职)一批先投档报考仅服从和优先服从调剂中外合作专业院校的考生,然后再投档服从调剂非中外合作专业院校的考生。
(5)本科一批、二批和专科(高职)一批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若生源不足,可按照有关原则适当降分录取,降分仅限于第一志愿报考相应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
(6)因不服从调剂或其他退挡原因造成线上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在分数线下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递补。
(二)艺术类院校
1.艺术类本科专业。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5所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其他省外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将考生档案全部投档;其他省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照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将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档案,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3页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