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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全省统一专项测试达到合格名次的考生,可以兼报优秀运动员招生院校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院校。
四、考试与录取
具备优秀运动员合格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优秀运动员的录取时间分别在本科二批次和专科二批次录取时段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投档前在合格考生文化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加分后达到本(或专)科第二录取批次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别向考生的推荐学校投档,由推荐学校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录取到本科或专科(高职)层次。录取专业在办理录取手续时由学校确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
加分政策仅限于具有优秀运动员招生资格学校的优秀运动员合格考生的投档录取。
五、加强领导和管理
普通高校招收优秀运动员工作,政策性强,要求标准高。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管理,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抓好落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事件要严肃处理。凡有违反招收政策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优秀运动员招生资格;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被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件:1、山东省2007年具备优秀运动员招收资格的高校名单请点击查看 2、山东省2007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推荐表请点击查看 3、山东省2007年优秀运动员统一测试项目名称及代码表请点击查看
山东省教育厅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