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招生信息网--专门为山东考生服务的招生考试资讯网站

  返回首页

 

山东高考 山东考研 山东成考 山东自考 山东中考 山东专升本 高校简介 教育动态

首页>>山东高考>>高考政策>>正文

山东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山东招生信息网 www.sd-zs.net 2007-3-18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从严治招,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今年要把严打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严惩高校体制外乱招生作为今年招生工作的重点治理内容。一是任何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特别是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乱收费。对在招生录取中乱收费的高等学校,要立即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再依据有关规定处理。二是要严格规范高校特别是部分高职院校、民办高校招生管理,坚决禁止计划外招生。严禁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擅自抢揽生源、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凡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三是严禁任何高校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对虚假招生广告宣传和欺骗性的招生中介,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联合起来坚决进行打击,决不手软。民办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四是要严格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对保送生、艺术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外语小语种单独考试、民族预科等招生形式,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公示备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结果。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五是新生入学后,高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继续坚持报到后全面复查和进行相关科目文化测试的办法,严查冒名顶替的学生。

  五、稳步推进高考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今年高考是我省高中新课程改革后的第一次普通高考,高考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新课改工作的正常推进。新课改后高考增加了基本能力科目,文(理)综合及语文科目增加了选做部分内容,这些新的变化给考试、评卷等工作带来困难。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2007年的高考工作,积极应对新课改后带来的变化,扎扎实实地做好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有关的考试工作流程,完善电子档案内容,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以电子档案的形式提供给高校,供高校录取时参考。各评卷点要认真做好基本能力测试、文(理)综合、语文等科目的教师选聘、培训和组织工作,确保评卷质量。各市要加强对新课改后高考的宣传,通过宣传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加强计划管理,强化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监督
  今年我省要认真贯彻国务院135次常务会议关于相对稳定招生规模的重要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招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国家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目标实现。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特别是对调整计划要严格使用原则、严格使用程序、严格使用责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录取时要建立由计划、招生、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组成的计划管理工作组,负责管理和监督高校招生计划使用情况。

  七、优化招生考试服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各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以考生为本、为考生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地要切实解决好考试期间考点照明供电、医疗保障、安全保卫、考生食宿以及防止噪声干扰等问题,为考生充分发挥水平和评卷等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要落实政务公开,使考生能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招生政策规定、录取规则及进展情况等信息。要进一步规范录取工作程序,优化志愿填报办法及投档方式,切实解决高分落榜问题,努力降低高分考生的落榜率。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辅导服务,引导考生从实际出发,尊重考生本人的选择,增强针对性,合理填报志愿。对高分考生要实行个性化服务,要积极加强与考生的联系和信息反馈,努力提高录取新生报到率。

  八、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考试环境
  高校招生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各有关部门要务必高度重视,努力为高考和招生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把招生考试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高考期间,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坐阵指挥、亲自主持研究部署,深入细致地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及时帮助解决考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好每一项工作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招生工作联席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严格实行责任制。各市与各县(市、区)、各县(市、区)与各考点、各考点与各监考教师都要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谁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和中学考点的党政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地区、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不管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那些工作任务完成好、质量高、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人员,要及时给予表扬或奖励,激励先进,弘扬正气。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高度重视招生考试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提纲,专门研究部署。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发布招生考试有关信息。要根据工作重点,及时关注舆情,抓住舆论热点,做好引导预案,把握适当时机,及时有效引导。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当地宣传部门,及时通过有效渠道向社会提供招生政策信息、工作信息和录取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对招生违规事件等个案问题,要从快从严查处,并按规范程序及时、客观地向媒体和社会公布,避免渲染炒作,努力维护良好的招生舆论环境和社会稳定。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上一篇:关于做好2006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相关新闻
·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
·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
·山东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
·关于做好2006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
·关于做好2006年军队院校招收和普通高等学校
·山东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关于印发山东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Google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山东招生信息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0 www.sd-z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招生信息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060396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