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今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试题仍然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试题量和分值不低于50%。 考场、考点由各市招生办公室集中设置。考点管理办法、考务工作细则、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等管理规定和有关考务表格,均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执行。 各市要严抓考风考纪管理,对违纪舞弊者要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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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 |
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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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9:00-11:00语文 |
8:30-10:00数学 11:00-12:00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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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3:00-5:00专业理论综合 |
3:00-5:00专业实践综合 |
(四)评卷、统分 高职对口招生考试评卷、统分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于5月20日至29日进行。客观试卷由机器评阅,主观试卷由山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网上评阅。 评卷是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卷点要成立以学校负责人为组长的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评卷的组织管理,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从人员组成、评卷场所、评卷设备,到评卷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各环节均要制定严密的计划。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评卷过程管理,严守评卷纪律,严格掌握评卷标准,真正做到给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确保评卷质量。评卷及统分工作结束后,考生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四、填报志愿 考生依据《2008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考生必须按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时已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否则,将无法进行投档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的本科志愿和专科(高职)志愿分别填报。填报志愿时间分别随普通高考文理科的本科、专科(高职)同步进行。 本科志愿卡设本科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类别内是否服从选项。专科(高职)志愿卡设专科(高职)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五、投档录取 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的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本科层次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的1:1.2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层次,首先根据全体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总体的文化线控制范围,然后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的1:1.3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在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投出考生档案。招生院校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和完成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在投档后可以根据生源数量情况,适当调整本校有关类别的招生计划。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检查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六、高职单独招生 对于实行单独招生考试的院校,各学校要制定相应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预先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备案。招生院校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负责。 所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山东省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特教中专学校(挂靠泰山医学院)等省内院校,负责为本校高职单招考生在学校所在地进行集体报名。招生学校要与有关市招生办公室及时联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和信息采集工作,严肃考生资格审查,保证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经教育部同意面向我省考生进行高职单独招生的省外院校,招生院校应及早与我省联系,尽可能采用集体报名的办法。确实有困难的,学校要指导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凡没有办理报名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五月中旬以前,各招生院校要组织考生进行单独考试,做好阅卷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监督。5月25日前,招生院校要按附件要求的格式提供全体考生的成绩库和拟录取考生数据库文件(文本及电子版各1份),经审查合格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