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8。 以培养优秀运动员后备力量为主的中等体育学校(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从业青年,经批准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具备高等学历教育资格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 (二)专业测试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由本人在现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7日至8日。逾期者不予补报。市招生办公室于1月18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如下材料:①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和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证明,从业人员持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介绍信和毕业证书;②居民身份证。凡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要尽快办理,参加专业测试时必须出具身份证。 同等学力报考者,还要提交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证明,考核合格者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县(市、区)级中学(专)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应届毕业生的资格认定并出具证明。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应届生毕业资格证明、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介绍信等进行审查。 报名时,考生要准确填涂《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卡》。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制发《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在照片处加盖招生办公室公章并塑封后发给考生。 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08年参加体育专业测试诚信表》(简称《诚信表》),考生所在学校负责人要在《诚信表》上签字,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查盖章。专业测试时由考生交给考点核查。凡专业测试中作弊的考生,将其作弊事实记录到诚信档案。
二、考试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分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 专业测试 我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专业测试工作由山东师范大学负责组织,考评人员、纪检员、丈量员、记录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选聘。所有测试项目继续采用电子设备计量成绩,测试过程中的数据测量、显示、打印、传输、保存、统计均自动完成。对考生考前、考中、考后实行全程监视检查。测试现场将设立考风考纪监察接待处,受理来访和查处违纪舞弊案件。 1.考生报到 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诚信表》到山东师范大学测试点报到并缴纳专业报名测试费。测试点将对每一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证件不齐或者确认舞弊者取消其测试资格。 2.测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专业测试包括专项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考生首先参加专项测试,项目有:田径(不包含100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凡专项测试成绩不及格(少于24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基本素质测试。基本素质测试的项目为:100m、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体育专业测试将按《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测试内容、标准、办法》执行。各市考生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市地 报到时间 测试时间 地 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