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管理严格,程序严谨
省教育厅加大了对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力度。省教育厅齐涛厅长多次到录取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副厅长宋承祥常驻录取现场,协调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各位院长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同时,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就招生录取工作制定了科学完整的工作程序,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了多个招生录取工作职能部门,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制定了严明的工作纪律和严格的工作制度,形成了科学、高效的既相互支持、又互相制约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全体录取工作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录取程序,坚持阳光招生政策,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有力,服务到位
在做好内部职责划分、形成内部制约机制的基础上,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引入了外部检查监督机制,省纪委、省监察厅派出专门人员常驻录取现场,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与监督;同时,我省招生录取工作还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7月12日,本科一批录取的第一天作为录取开放日,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邀请二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进入录取现场,察看所有录取工作场所、详细了解录取工作程序,让他们代表社会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解与监督。
招生录取过程中,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省领导“体察民意、关注民生”的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本着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思想,客观、公正、认真地对待每一位考生,工作中既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又想方设法用足、用好招生计划,付出了艰辛努力,如对填报志愿不慎而落榜的高分考生电话征询意见争取录取等工作,都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了有效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考生及家长信息不对称问题,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举办大型咨询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各大新闻媒体和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渠道向考生及家长宣传招生录取政策、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录取信息。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还高度重视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派出业务精、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工作人员负责信访工作,认真受理每一起来信、来电、来访,能够解决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立即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则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向其解释清楚原因及根据。
(四)采取措施促进素质教育,实现录取标准的多元化
今年是我省实行新课程改革后的第一年高考,增加了基本能力测试考试科目,除小语种和英语听力试题外的所有科目的试题均由我省自行命制。这对我省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极为有利。我们第一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评价作为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投档时一并提交给高校,实现了高考录取标准的多元化。这些措施,对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重新征求志愿录取工作安排
按照我省今年录取工作安排,为保证用好、用足我省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考生提供更多的上学机会,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根据院校的报到情况,组织一次重新征求志愿录取。参加录取的学校为:专科(高职)二批省内外所有文理科院校,对口高职、艺术、体育等未完成计划的专科(高职)院校及专业。9月18日至19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到户口所在的县区招生办重新填报志愿。9月23日至27日录取。重新征求志愿报名资格线由省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五、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教育部强调民办高校要切实按照经过备案的章程进行招生录取以及对外宣传。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民办高校不得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擅自调整、变更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有关内容。民办高校的法定代表人要对本校招生章程执行情况和广告发布情况负责。独立学院的举办者要加强对独立学院招生全过程的监督。严禁发布与经过审核备案的内容不相一致的章程或广告,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吸引欺骗考生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