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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只有经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才可正式向社会公布。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性质、层次的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综合素质评价将成录取重要依据
今年是山东省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第一年,省招生考试院在素质教育与高考录取的对接、高考引导素质教育实施等方面作了说明,要求高校在120%的投档考生中选择录取时,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据介绍,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是老师针对学生在校的日常表现作出的综合评语,学科评价则是学生取得的学分成绩,除了课业学习外,还包括社区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等模块的学分。今年省招考院将改进向高校提供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方式,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结合到包括学年评语表、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在内的电子档案中。
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统考外语语种。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另外,山东省将在部分高职院校实行注册入学招生试点工作。学校申请后,经省教育厅批准,试点院校可以按照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注册入学招生工作。
2008年高考日程安排
4月7日至9日 高考报名,艺体类考生确认考生类别
4月12日至27日 考生体检
5月1日前 高校公布招生简章
5月17日至18日 全省对口高职考试
6月7日至9日 全省高考
6月25日前 高考成绩公布
7月7日 高考录取开始提前批录取
新增四类优先录取考生
根据省招考院规定,今年高考录取时“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的”这四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等学校应优先录取。
今年山东省特殊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线照顾,这些特殊考生需要在4月20日前将相关证件提交到各区市招办,逾期将无法享受优惠政策照顾。
其中享受加分、降分投档照顾的包括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省市级见义勇为应届高中毕业生,省级以上先进劳模青年,全国奥赛、科技创新大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艺术特长生,烈士子女,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归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山区、湖区、海岛和少数民族考生。
考生若同时具备上述几项享受加分或降分照顾条件,只可选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不得重复计算。
替考将错失毕业当年高考资格
今年,山东省高考试题的绝密时间将延长到使用结束,高中非毕业年级替考者将被取消其应届毕业当年的高考统考资格。
今年,山东省加大了对在高考中作弊、替考等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参与群体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由他人代考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